
根據(jù) REACH 附錄17條款27的要求, 鎳釋放的測試需采用歐洲標準委員會(CEN)發(fā)布的標準。 最近CEN發(fā)布了EN 1811:2011+A1:20151,取代了之前的EN 1811:2011。 新的標準也合并了2012年5月發(fā)布的勘誤表。
歐盟各成員國開始采用新的標準并發(fā)布其國家的版本。各成員國采用的標準將與CEN發(fā)布的標準內(nèi)容相同。例如,BS EN 1811:2011+A1:2015是英國采用的對應(yīng)的標準。各成員國將新標準轉(zhuǎn)換為其國家標準的最后期限為2016年1月31日。
與EN 1811:2011相比較,新的標準刪除了對于鎳釋放值的不確定的結(jié)論。在EN 1811:2011中,對于處在灰色區(qū)域的鎳釋放值 (0.28<x<0.88 µg/cm2/week 或0.11<x<0.35 µg/cm2/week) 將會給出不確定的結(jié)論。在新的標準EN 1811:2011+A1:2015中,它給出了一個清楚的符合性評估。詳情請見下表。
A) 穿刺類物品 (限值: 0.2 µg/cm2/week)
鎳釋放值 (µg/cm2/week)
< 0.11 之前的標準EN 1811:2011(合格);新標準EN 1811:2011+A1:2015(合格)
0.11-0.35 之前的標準EN 1811:2011(不確定);新標準EN 1811:2011+A1:2015(合格)
≥ 0.35 之前的標準EN 1811:2011(不合格);新標準EN 1811:2011+A1:2015(不合格)
B) 非穿刺類物品 (限值: 0.2 µg/cm2/week)
鎳釋放值 (µg/cm2/week)
< 0.28 之前的標準EN 1811:2011(合格);新標準EN 1811:2011+A1:2015(合格)
0.28-0.88 之前的標準EN 1811:2011(不確定);新標準EN 1811:2011+A1:2015(合格)
≥ 0.88 之前的標準EN 1811:2011(不合格);新標準EN 1811:2011+A1:2015(不合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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